我觉得这个人说得很对:
”基督徒”不是自己叫的称呼...对于自己的尊称,是做出来的。
「你们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……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这人就是爱我的;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,我也要爱他……人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道;我父也必爱他。」(约十四15、21、23)这里不但清楚显示蒙父所爱的人是遵守主道的人,还指出遵守主的命令才算是爱主。
另外,一直困扰我的问题 ”什么是灵恩派?“ 终于有了解答。
http://www.redbeangarden.com/right6.shtml#078
我读了,我觉得答案很符合正确基督徒应有的思想。尤其是最后的结论,让我们要小心可能存在的假先知。
当中说的第九项,敲醒了我:
不要因為看見許多神醫聚會、或神蹟奇事是「奉主的名」舉行的,就誤以為所有這些一切都是聖靈的工作。其實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七章22-23節已經提醒我們,祂說有些人雖奉主的名行了許多異能,但他們卻是主所不認識的人,這是因為他們所行奇事的能力,並非真正是出於神的。
但在这里不是说灵恩派是错误的,但是,最重要的是,检察自己的心是否合乎神的心意,自己行的是否有了偏差。
这不禁让我问了这个问题:主啊,你认识我吗?
或许在我们做任何事之前,我们都要思想,这么做的话,主是否会认识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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